为进一步加强七甸街道阳春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能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面试1.进入面试人员要求笔试卷面分必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街道根据笔试分数确定)以上。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优先录用。
本次招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保留至下次招考之前,未录用人员纳入社区专职网格员人才储备库,当社区专职工作者出现缺额时,由社区提出补充人员申请,七甸街道可根据当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进入面试未被录用的考生按照1:2比例提出拟递补人选建议,经考察后提请七甸街道党工委研究择优聘用。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听取本人思想动机、职业规划等。
(八)公示街道党工委根据考察结果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实名制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党工委提出,街道党工委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
(九)聘用及待遇1.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群工作部和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实现一届一签,聘期届满时,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符合续聘条件的,由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提出续聘意见,并报七甸街道办理续聘手续。
3.岗位待遇:按照《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基础薪酬核定办法》核定,基础薪酬基数为4200元/月(含五险)。
4.由街道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②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2.不予聘用情形:拟聘用对象在体检、资格审核、公示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3.其他未尽事宜,由七甸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东公务员
(四)本次考试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871-67451809;招聘咨询:周老师15887157086(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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